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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勞動基準法?
勞動基準法係依據我國憲法第153條,「國家為改良勞工及農民之生活,增進其生產技能,應制定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法律,實施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政策。 」的規定而制訂。 勞動基準法係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,為保障勞工權益,加強勞雇關係,促進經濟發展,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權益將獲得最基本之保障,凡適用該法之行業或工作者,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,不得低於該法所定之最低標準。 凡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,其與勞工間依勞動契約成立勞動關係。 勞動契約,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。 臨時性、短期性、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;有繼定期契約屆滿後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視為不定期契約: 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。 雖經另訂新約,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90日,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30日者。勞工一日工資怎麼算?
準此,如果勞資雙方並未特別約定,按上揭函釋與實務慣例,皆係採30日推算勞工一日工資,因此月薪總額÷30即為勞工一日工資,其後即按《 勞基法 》第2條第3款「工資為勞務對價」之概念,依勞工實際出勤日數,逐日計算、核發勞工當月薪資。 簡言之,當勞工每工作一分鐘、一小時或一天,勞工都能享有工資之請求權利,因此勞工的計算方式應為: 請注意,工資請務必採正項加給,而不應 「扣除法」 計算未足月薪資。 實務中,曾看過事業單位,以「扣除法」如此計算: 勞工月薪30,000元,一日薪資為30,000元÷30日=1,000元 【A】與【B】皆有14日未上班,因此薪資為: 30,000元-1,000元×14日=16,000元日薪怎麼算?
有鑑於勞資雙方雖約定按日計酬,但一日之工時不盡相同,有的只有2小時或4小時,有的為8小時,若發布基本工資日薪數額,將無法滿足不同工時者之態樣。 因此,按日計酬者之「日薪」,在法定正常工作時數內,應不得低於每小時183元乘以工作時數之金額。 2.如何檢視「按日計酬者」之薪資是否低於基本工資? 答:如欲檢視按日計酬者之工資是否符合基本工資規定,可以每小時183元乘以工作時數。